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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1月6日週五下午釋字第796號公佈,對於刑法第78條不分受刑人是否受緩刑或六個月以下有期徒刑宣告,以及有無基於特別預防考量有再次入監執行殘刑必要的情狀,在後罪被宣告有期徒刑後一律撤銷假釋入監執行,宣告違憲。在釋憲五位聲請人中,有四位司改會曾經提供協助。按理來說,這應該算是不錯的消息,但當天會內同仁卻心急如焚,在辦公室忙進忙出。到底發生甚麼事情?在這裡先將鏡頭停留在這個畫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