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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今(4/2)日,高等法院101年度矚上訴字第1號被告許榮洲殺人案宣判結果「原判決撤銷,許榮洲無罪」,本會聲明如下: 台灣高等法院刑事庭改判許榮洲無罪所列理由八點,觀其重點約略有三: 許榮洲之7次自白之取得過程有重大瑕疵且互相矛盾: 接受軍事檢察官黃瑞鵬訊問時,背部有遭人毆打傷痕;許榮洲在押時由同舍在押者代筆自白書,許不識字,無法確認係許之真意,代筆者又拒絕作證,致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