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工作報告
■檢察制度改革 草擬《檢察官署組織法》,改革現行檢察體制之弊端。 改革標的:(1) 廢除特偵組;(2)根除濫訴並建立權責相符的機制;(3) 落實書面指揮制度以透明化「檢察一體」;(4) 健全檢察官擇優汰劣之機制。 ■推動《法官法》修法 《法官法》限制人民直接申訴法官、檢察官之權利,要求由經官方特許之民間團體提出,但卻未賦予民間團體適當之調查、閱覽卷證權,致使個案......
■檢察制度改革 草擬《檢察官署組織法》,改革現行檢察體制之弊端。 改革標的:(1) 廢除特偵組;(2)根除濫訴並建立權責相符的機制;(3) 落實書面指揮制度以透明化「檢察一體」;(4) 健全檢察官擇優汰劣之機制。 ■推動《法官法》修法 《法官法》限制人民直接申訴法官、檢察官之權利,要求由經官方特許之民間團體提出,但卻未賦予民間團體適當之調查、閱覽卷證權,致使個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