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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報載,行政院治安會報通過「提升國家治安維護力專案評估計畫」,自今年七月份起建立所謂的「燈號預警機制」,將以藍綠紫黃紅五種燈號評比各縣市治安,每三個月為一期公布評核結果,如果連續兩期評比為丙等,都顯示最差的紅燈者,該縣市警政首長將遭記大過,甚至是調職懲處。行政院實施此項機制的目的,明顯是為了求得治安政績,其立意在於督促警方全心全力投入治安維護工作,原本無可厚非。但是老百姓們所疑慮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