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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檢察官以幫助詐欺罪起訴人頭帳戶的提供者後,案件就會進入法院。一些來司改會的人頭帳戶案的申訴人會提到,他們覺得不管說什麼,法官都不相信他們是冤枉的,而且法官看起來也根本不在乎「有罪」這件事,對他們的人生來說,是一件多麼嚴重的事。 到底法官怎麼判斷人頭帳戶的被告,是否構成幫助詐欺?怎麼看待各式人頭帳戶提供者的抗辯?又怎麼看待判決「有罪」這件事? 從訪談中可以看出,只有要交付帳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