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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會對於法務部針對12月8日記者會所公布之個案再次迅速回應深予肯定,然認個案之初步說明,仍有令人質疑之處,是再度敬覆如下: 一、關於「報告法官:一切如入附件所載!」個案: 昨午聲明已明確指出,本會係參考最高法院對台灣高檢署之指責,依該最高法院之判決書,認為檢察官「無一語指摘原判決如何違背法令」,是故上訴完全不合法,最高法院應有清楚說明之義務。 二、關於「撿到菜籃都是菜?夾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