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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院人事審議委員會昨日通過一、二審二十二位庭長「免兼」案,其中十六人是以任期屆滿、不適宜再續任為理由。民間司改會對於司法院免兼庭長的決定表示歡迎,並表示這對於未來庭長人事的活絡以及審判經驗傳承,均有助益。 另外,免兼的二十二位庭長當中,有六位係自願不任庭長,對此,民間司改會認為應予鼓勵,因為此種作法對庭長人事制度的建立有良性的示範作用。 關於法院庭長的人事遴選,其實在法官法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