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將近兩年前,同樣在這個專欄,我曾經寫了一個叫徐自強的年輕人主動投案,卻被判下死刑的真實故事。這個故事引起當時監察委員江鵬堅先生的關注,隨後監察院在司改會申請下主動對這個案子進行調查。一年後調查報告結果出爐,認為這件案子在沒有證據的情況下,忽視對當事人有利的證據調查,僅憑共同被告自白就定下死刑,而且共同被告在被判處死刑後又翻供表示徐並非共犯,法院卻不再調查。因此監察院認定司法程序有瑕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