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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鑑於教師體罰學生成傷事例一再發生,人本基金會決定聯合三位家長向政府提起國家賠償。教育部官員表示:教師與學校間是一種聘任關係,教師在教學時對學生施以體罰,學生因之而受傷,是否適用國家賠償法,仍有討論空間。這種看法,正足以顯示許多國人,尤其是教育人士對於法律的誤解。 在現行法律中,關於公務員的概念,刑法第十條、國家賠償法第二條所稱的:稱公務員者,謂依法令從事公務之人員。由於國民教育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