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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傳媒/記者李祖東報導】高雄市稅捐稽徵處表示,地價稅適用自用住宅用地優惠稅率(千分之二)較一般用地稅率(千分之十~千分之五十五)節省至少4倍以上的稅額。自用住宅用地係指土地所有權人或其配偶、直系親屬於該地辦竣戶籍登記,且無出租或供營業使用。如該設籍人戶籍遷出或死亡,已不符合自用住宅用地之要件,應自戶籍遷出之次年起,改按一般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 該處提醒民眾,戶籍遷出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