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圖

台中市政府通告,販售含尼古丁電子煙要罰,台中市食品藥物安全處表示,近年網路販售電子煙風氣盛行,商人常以戒菸效果作為廣告噱頭,電子煙的戒菸效能尚未完全獲得證實,而電子煙中所使用的加熱菸液或彈(俗稱電子煙油),若混有尼古丁,恐涉違反藥事法中的偽禁藥規定,最重可依法判10年以下有期徒刑,籲請進口商及販售業者等,避免販售不法電子煙,以免觸法。 食安處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