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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歡在網上發布假確診人數消息的人士要注意啦!昨天政府在憲報2021年緊急狀態(基本權利)(2)條例,任何散播關於新冠病毒或緊急狀態假新聞的人士,可被罰款最高RM10萬或坐牢不超過3年,又或者兩者兼施。 這份憲報文件是由國家元首蘇丹阿都拉所簽署,憲報刊登日期為3月11日,而上訴條例將於今天(3月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