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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林周龍/羅東報導 羅東鎮南昌里社區活動中心於民國86年辦理土地徵收過程有瑕疵,經地主提出訴訟,宜蘭地方法院判決羅東鎮公所敗訴,必需歸還土地,鎮公所依判決結果於今(110)年完成拆屋還地作業,目前暫時在站前南路租用民房暫作活動中心,今(27)日上午由羅東鎮長吳秋齡及鎮民代表會主席李錫欽的民意代表共同主持,南昌里社區活動中心啟用。 南昌里社區活動中心覓地重建必需花費一段時間,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