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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盆地(圖/取自PIXABAY) 臺北市稅捐處表示,108年房屋稅將於5月1日開徵,繳納期限至5月31日止,逾期繳納者,每逾2日(108年6月3日起)加徵滯納金1%,請納稅義務人如期繳納,如未收到繳款書或繳款書遺失,請向該處或其所屬分處申請補發。 稅捐處說,房屋稅繳款書是按民眾提供的住居所或就業處所等通訊地址寄送,如果想要變更通訊住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