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依現行黨政軍退出媒體之規定,依法核處台灣數位光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旗下之有線電視系統經營者暨衛星廣播電視事業,乙案各處新臺幣20萬元罰鍰,並命其於裁處書送達之日起1年內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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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d, 31 May 2017 00:00:00 by 出處-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新聞稿 原始連結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以下簡稱NCC)於106年5月31日第750次委員會議決議,中國新洪門黨及屏東縣議員宋麗華分別自股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