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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市蘆竹區一名30歲王姓男子,因為是身障者,須使用電動輔助輪椅行動,結果昨(30)日下午16時許外出購物時,行經文中路一段,沒有發現人行道高低差,以致不小心被絆倒,跌坐在地上,由熱心民眾發現並報警,蘆竹警分局員警獲報後趕赴現場,先將王男攙扶坐回輪椅,因王男感到身體不適,便通知救護車到場送醫治療,由警消合作將他抬上救護車。王男擔心電動輔助輪椅放在路旁怕不見,員警便幫他將輪椅搬上巡邏車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