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圖

【今傳媒/記者李祖東報導】高雄市稅捐處表示,近來有市民來電詢問,因工作關係無法親至稅捐處申請其本人的財產資料,可否委託已滿16歲的兒子代為申請? 該處說明,限制行為能力人以代理人身分所為之行為,因效力直接歸屬於本人,與限制行為能力人的財產狀況無關,故其受託行為並不需經其法定代理人之同意。又稅捐稽徵法第33條第1項第2款規定,納稅義務人授權之代理人,可向稅捐稽徵人員查詢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