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不服納稅額申請復查 暫緩移送執行調降至1/3 | 桃園電子報
納稅義務人如對稽徵機關核定稅捐處分不服,可依稅捐稽徵法第35條規定申請復查。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復查期間,該未繳納稅捐將暫緩移送強制執行;復查決定後,若仍有不服可再依法提起訴願。 訴願繳納復查決定應納稅額得暫緩移送執行的金額比例由「半數」調降為「1/3」。圖:地稅局提供 地稅局表示,為兼顧納稅義務人權益,避免義務人因強制執行發生不能恢復之損害,稅捐稽徵法......
納稅義務人如對稽徵機關核定稅捐處分不服,可依稅捐稽徵法第35條規定申請復查。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復查期間,該未繳納稅捐將暫緩移送強制執行;復查決定後,若仍有不服可再依法提起訴願。 訴願繳納復查決定應納稅額得暫緩移送執行的金額比例由「半數」調降為「1/3」。圖:地稅局提供 地稅局表示,為兼顧納稅義務人權益,避免義務人因強制執行發生不能恢復之損害,稅捐稽徵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