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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房網News記者蔡佩蓉/台北報導 買房後,如果符合財政部公告的「其他非自願性因素」而賣房子,可避開最高45%稅率的房地合一稅,改適用20%的稅率。一名原本住在新北市的陳小姐,110年1月買在新北市居住,因公司調派至高雄市,必須離開原工作地,所以在112年5月出售房子,國稅局指出,她符合優惠稅率條件。 財政部高雄國稅局表示,依《所得稅法》第14條之4第3項第1款第1至4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