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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黃丞儀寫的這篇文章。相信丞儀這麼說,事情的確是很嚴重了:「要推動司法改革,就必須提名真正對於司法改革有理念的人選,而不是一個將來要主持大法官會議的司法院院長,他在自傳裡寫說:『每位大法官都是各法學領域的翹楚,但孤芳自賞,無法成事,除了法學專業外,必須深具人文情懷並善於溝通、協調、截長補短,使每一位大師都覺受尊重,才能作成有意義的解釋。』「有意義的解釋,絕不會讓每一位『大師』都覺得很舒服;司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