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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翁正杉/宜蘭報導 「宜蘭縣農業用地申請興建農舍審查作業要點」陳金德將於2月1日起宣佈實施,其中就農業用地違規使用部份的後續執行,在107年3月1日起,凡農地買賣移轉未檢附「農業用地作農業使用証明書」,而無法申請不課徵土地增值稅者,將在土地登記簿上加註「本宗土地移轉時未依土地稅法第39條之2規定申請不課徵土地增值稅」,讓買受人知道該筆土地非農業使用,也要讓賣方做好恢復農業用地原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