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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日的行政院院會中,政院進一步通過《兒童及少年未來教育與發展帳戶條例》草案,明訂105年1月1日以後出生、具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身分、長期安置2年以上的兒童與少年,為兒少帳戶將以實施對象。未來政府與家長在對象兒少年滿18歲前,每年共同在帳戶中存入同額存款,供弱勢兒少有自立脫貧的能力。(圖/資料照片) 為照顧社會上處於弱勢生活環境的兒童、少年,行政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