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圖

記者陳志忠/宜蘭報導 張姓男子因酒駕拒絕停車受檢,反而加速衝撞礁溪派出所所長盧禹澄,造成所長遭拖行約10餘公尺,造成右手掌及右膝蓋擦傷,經施予酒測值達0.60mg/L,案經宜蘭地方法院判決,依妨害公務、公共危險等罪,判他4個月徒刑,得易科罰金12萬元,值得酒駕者警愓。 這起案件是發生在9月19日,張姓男子因喝酒見警心虛,不但不理警察盤查,反而加速衝撞礁溪派出所所長盧禹澄,並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