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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蘋果新聞報導,南勢溪支流大羅蘭溪水源保護地一家溫泉會館,無照營業還有兩座魚塭養殖鱘龍魚,違反了《水土保持法》,民眾向新北市府檢舉,新北市政府回應「魚塭是水土保持工程」。而環保團體便批評:「明顯官商勾結,司法單位應介入調查」。之後新北市農業局秘書室主任陳品憲回應「新北市政府有發函,請業主要回復原狀。」 那麼「水土保持法」到底在說甚麼呢,魚塭算不算水土保持?一起來看一看水土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