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繳稅金將移送強制執行 地稅局:3萬以下超商可繳 | 桃園電子報-在地新聞天天報
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納稅義務人有應納稅捐,於繳納期限屆滿30日後仍未繳納,地稅局將依法移送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執行分署強制執行,執行分署會郵寄傳繳通知書通知納稅義務人限期繳納,金額3萬元以下,可持傳繳通知書於繳款期限內,就近至統一、全家、萊爾富、OK等4大便利商店全國門市繳款。金額3萬元以上,可至執行分署或稅務局以信用卡繳納、或開立稅單至金融機構繳納或購買郵政匯票郵寄至......
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納稅義務人有應納稅捐,於繳納期限屆滿30日後仍未繳納,地稅局將依法移送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執行分署強制執行,執行分署會郵寄傳繳通知書通知納稅義務人限期繳納,金額3萬元以下,可持傳繳通知書於繳款期限內,就近至統一、全家、萊爾富、OK等4大便利商店全國門市繳款。金額3萬元以上,可至執行分署或稅務局以信用卡繳納、或開立稅單至金融機構繳納或購買郵政匯票郵寄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