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經不分離土地5/1~5/31受理申辦 經核准可課徵田賦
土地實際供與農業經營不可分離之農舍、畜禽舍、倉儲設備、曬場、集貨場、農路、灌溉、排水及其他農用者,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欲申請課徵田賦(目前停徵),請於每年的5月1日至5月31日,向土地所在地區公所提出申請,經核准後,稅務局將依公所通報資料辦理課徵田賦。 ......
土地實際供與農業經營不可分離之農舍、畜禽舍、倉儲設備、曬場、集貨場、農路、灌溉、排水及其他農用者,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欲申請課徵田賦(目前停徵),請於每年的5月1日至5月31日,向土地所在地區公所提出申請,經核准後,稅務局將依公所通報資料辦理課徵田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