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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者投稿/鄭文嵐 這次檢方起訴林姿妙的罪狀之一有提到一個名詞:「特殊洗錢」,這不免令人好奇,洗錢就洗錢,到底是怎麼個「特殊」法?經查「洗錢常與經濟犯罪、毒品交易、恐怖活動及組織犯罪、武器買賣、人口販運、海盜、賭博、偷渡等重大犯罪有所關連,也常透過跨國方式進行。」所以若要用「一般」的洗錢,前述種種似乎都難扣到林姿妙頭上,而既然搜查到的甲存帳戶上有「不明」龐大金額的票據,(是檢察官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