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靜觀基金會強迫回捐勞工薪資」一案 南市府澄清並無怠於查察
針對監察院糾正台南市政府委託靜觀社會福利慈善事業基金會辦理居家服照顧扶助業務,未善盡保障勞動權益,要求回捐薪資達3年之久,且未查察惡商勞工權益,善盡履約責任等相關情事,台南市府回應指出,一切皆依法辦理,並無監察院所指怠於查察之情事。 台南市勞工局表示,自106年7月初接獲調解,共進行3次勞資爭議調解,原僅2位勞工申請調解,後經勞工轉告由2名擴大增......
針對監察院糾正台南市政府委託靜觀社會福利慈善事業基金會辦理居家服照顧扶助業務,未善盡保障勞動權益,要求回捐薪資達3年之久,且未查察惡商勞工權益,善盡履約責任等相關情事,台南市府回應指出,一切皆依法辦理,並無監察院所指怠於查察之情事。 台南市勞工局表示,自106年7月初接獲調解,共進行3次勞資爭議調解,原僅2位勞工申請調解,後經勞工轉告由2名擴大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