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口貨櫃逾期轉運出口,貨物將依規定變賣或銷毀 – 今傳媒 JNEWS
【今傳媒/記者李祖東報導】高雄關表示,邇來有申報來自國外之轉口貨櫃,未於法定期限內轉運或退運出口,海關遂依法將其貨物執行變賣或銷毀。 該關進一步說明,依據運輸工具進出口通關管理辦法第32條第1項規定,運輸工具載運轉口貨櫃(物),應於進儲貨櫃集散站(或碼頭專區)或貨棧之翌日起60日內轉運出口;如無船期、班機或有其他原因者,得向海關申請延長30日。該項貨物如未於期限內轉運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