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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中心/整理 107年使用牌照稅尚未繳納的車主請儘速繳納,以免罰很大!使用牌照稅每年定期於4月開徵,依據使用牌照稅法第28條第1項及財政部107年2月26日台財稅字第10600115360號令規定,107年使用牌照稅於年度結束仍未繳清稅款,經查獲行駛公共道路或路邉停車者,除補稅外,會按未徵起應納稅額裁處0.3倍罰鍰,連續查獲會連續處罰,但各年度未徵起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