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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上有傳聞指以黑色洋紫荊作為頭像,有機會觸犯《區旗及區徽條例》(文件 A602)(「條例」)。事實上又是否如此?我們是否連於網上表達的自由也沒有?法夢嘗試解答你的問題。 區旗/區徽作為頭像合法ㅤ然而不能被侮辱 條例只禁止把區旗和區徽圖案展示或使用於商標、廣告或特定禁止的場合[1]。把圖案作為網上的個人頭像本身並沒有任何問題。只有當人「公開(publicly)及故意以焚燒(burn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