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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時,歐州法院裁決,當個人資料過時且不相關時,民眾就有權行使「被遺忘權」,要求包括Google等搜尋引擎將相關資料刪除。此後,搜尋引擎業者也開始受理使用者的請求,只要符合標準,就會刪除該連結。 然而,誰應享有該權利,以及大眾接收網路資訊時的自由是否會因此而受影響等,到目前仍充滿著爭議。 先前義大利一名女子因性愛影片外傳,而成為網路上取笑的對象,儘管經過漫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