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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份開徵下期使用牌照稅,繳納期間到110年11/1止,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提醒,若還沒收到繳款書或繳款書遺失,請向地稅局總(分)局或派駐桃園、中壢監理站櫃台申請補發繳款書,並儘速繳納。如果逾期才繳,每超過2天會被加徵本稅1%滯納金,超過30天沒繳最高會加徵15%滯納金,並移送強制執行;次年仍未繳被查獲使用公共道路,將處應納稅額1倍以下罰鍰。 10月份開徵下期使用牌照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