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與農業經營不可分離使用土地」,請於5月底前提出申請! | 今傳媒 JNEWS
【今傳媒/記者李祖東報導】屏東縣政府財稅局表示,土地如供與農業經營不可分離之農舍、畜禽舍、倉儲設備、曬場、集貨場、農路、灌溉、排水等設施及其他農用使用,可於114年5月1日至5月31日止向土地所在地之鄉(鎮、市)公所提出申請,經查勘認定後,稅捐稽徵機關將依通報資料據以課徵田賦(目前停徵)。 申請「與農業經營不可分離使用土地」範圍包含: 一、都市計畫內之農業區、保護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