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節連假勞工出勤給薪要注意 新北勞工局提醒避免違法受罰
114年春節連假即將到來,新北市政府勞工局指出,農曆除夕、初一至初三(1月28日至31日)為法定休假日,如適逢勞工休息日及例假者,應由勞雇雙方協商擇日補假;至於僱主徵得勞工同意於法定休假日或休息日出勤工作者,應依《勞動基準法》規定給付加倍或延長工時工資。另為避免連續假期影響發薪期程,建議事業單位應提前安排,避免延遲發薪,違法受罰。 勞工局說明,以人事總處公布之行......
114年春節連假即將到來,新北市政府勞工局指出,農曆除夕、初一至初三(1月28日至31日)為法定休假日,如適逢勞工休息日及例假者,應由勞雇雙方協商擇日補假;至於僱主徵得勞工同意於法定休假日或休息日出勤工作者,應依《勞動基準法》規定給付加倍或延長工時工資。另為避免連續假期影響發薪期程,建議事業單位應提前安排,避免延遲發薪,違法受罰。 勞工局說明,以人事總處公布之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