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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舉進入倒數階段,中選會提醒,自今(16)日零時起至11月26日下午4時止,不得以任何方式,發布與候選人或選舉有關之民調資料,亦不得加以報導、散布、評論或引述,而且,投票日當天零時起,也不得透過社群媒體或任何方式,為候選人或政黨助選及宣傳,違反者,處以50萬以上500萬元以下罰鍰。 桃園市長候選人。圖:張善政競辦提供 中選會說明,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53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