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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南市政府為改善資源回收站過去給人髒、亂、臭的嫌惡印象,特別訂定「臺南市未達一定規模之資源回收站管理辦法」,規範回收站申請登記方式、美化設施、設施標準、限製作業時間等規定,要求回收站業者應自主做好回收,以維護市民環境清潔、共同提昇環境品質。 環保局長林淵淙表示,臺南市目前住宅區內資源回收站共有54家,已有13家提出回收站登記申請,其中8家審查通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