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圖

嘉義市警局呼籲修法前已持有操作槍的團體或民眾,應盡快報備或繳銷/嘉義市警局提供 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第20條之1修正案6月10日公布施行,嘉義市警局呼籲修法前已持有操作槍之團體或民眾,應於6月12日起至年底12月11日止,向戶籍地警察局或警分局報備持有或自願繳銷。 嘉義市警局表示,持有操作槍之團體或民眾可攜帶操作槍及身分證明文件,至戶籍所在地之各分局辦理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