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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傳媒/記者李祖東報導】 微型電動二輪車,自111年11月30日起已正式納管領牌,納管前已使用中之微型電動二輪車,須於113年11月29日前完成領牌登記,逾期未依規定領用牌照行駛,可處新台幣1200元到3600元罰鍰。 高雄市區監理所表示:為避免民眾於掛牌寬限期間內疏於申辦,該所稽查人員將會同高雄市交通大隊機動分隊,於微型電動二輪車經常出入路段,採不定期、不定點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