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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人常將中藥材作為藥膳、食補或香料使用,容易誤會中藥材是食品而非中藥,導致在網路上販售被衛生局查獲,才發現違反藥事法;日前一名林先生以為中藥材是食品上網販售,經查獲後遭罰3萬,相關案例遭裁罰的案例層出不窮,衛生單位提醒消費者與市民要特別注意。 衛生福利部中醫藥司公告「可同時提供食品使用之中藥材」品項共37項,裡面包含紅棗、山藥、蓮子、枸杞、烏梅等品項,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