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圖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表示,109年度各類所得扣繳暨免扣繳憑單、股利憑單及信託財產各類所得憑單申報期間,自110年1月1日起至同年2月1日止(原為110年1月31日,因適逢例假日,順延至2月1日),請扣繳義務人、營利事業及信託受託人注意申報期限,儘早完成申報,以免逾期申報遭受處罰。 國稅局:各類所得憑單申報期間自明年1/1~2/1。示意圖:截自pexels 國稅局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