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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市楊梅區一名40歲洪姓男子於去(110)年4月某日晚間接近11點時,在新竹縣湖口鄉一帶,遭員警攔檢查獲酒後騎乘機車,由於這已經是洪男在五年內二度被查獲無照酒駕,經移送機關交通部公路總局新竹區監理所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5條規定,重罰36萬元,因逾期未繳納,今年6月間移送強制執行。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桃園分署受理後,查出洪姓男子是一間汽車公司的員工,卻於收受通知後不願繳納酒駕罰鍰,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