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圖

記者黃俊育 / 新北報導 三重區1名郭小姐在路旁用腳踹狗,民眾擔心犬隻受傷現場錄影蒐證並通報警察與動保處,動保處與慈福派出所合作並前往現場訪視,行為人郭小姐坦承犯行,動保處當下立即帶回犬隻安置檢查。郭小姐不當管教寵物,明顯違反動物保護法第6條任何人不得騷擾、虐待或傷害動物。 ▲民眾目擊犬隻遭飼主踢踹。(圖/新北市動保處提供) 依動物保護法第33-1條第1項第4款列為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