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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持續減少各類免洗餐具的使用,以擴大減廢,臺北市推動禁用一次性餐具再出擊,自109年1月1日起百貨公司及購物中心擴大實施,北市55處百貨公司及購物中心(排除位於其內之連鎖便利商店業及連鎖速食店)內用禁用各類材質的免洗餐具,預計每年可減少2千萬個免洗餐具。違規者將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1條,處1,200元至6,000元罰鍰。環保局自今日起開始全面稽查,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