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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南環保聯盟等環保團體26日再度召開記者會,要求撤銷龍崎歐欣事業廢棄物處理中心的開發案。環保團體質疑,92年9月行政院退輔會龍崎工廠通過75.4公頃龍崎掩埋場環評,並未申請水保計畫,依規定不能核發開發許可,因此在99年1月定稿的環差,屬違法的行政處分。 台灣水資源保育聯盟學術召集人陳椒華表示,依照水土保持法 第12條第一項第四款及第二項規定,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