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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鄭維棕(《汐止文化網》創辦人)台灣時常進行大型的公共建設,並佈建在各個鄉鎮市中。根據政府《文化藝術獎助條例》第9條規定,所有公共建築物皆應設置之公共藝術價值不得少於該「建築物造價」的百分之一,但如果是屬於政府的「重大公共工程」所設置之公共藝術價值,就不受不得少於該工程造價百分之一之限制。《文化藝術獎助條例》在民國九十一年六月公布以後,如雨後春筍般的大型公共藝術品就出現在台灣各地的許多小鄉小鎮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