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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有效遏止改裝噪音車輛對市民生活安寧的影響,桃園市已公告「使用中機動車輛於本市各類噪音管制區內,全日不得有使用未經主管機關噪音審(檢)驗合格排氣管致妨害他人生活環境安寧之行為」,在桃園市境內全天候不分時段,車輛上路如使用未經認證排氣管,被稽查或檢舉妨害安寧,即可直接告發處分,處新臺幣3,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罰鍰,拒不改善者,按次處罰。 桃園市政府警察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