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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年前新北市五股區「新興堂金紙鋪」發生大爆炸,造成4死38傷,有31位民眾及2間公司因財產、健康受損,向升格前的桃園縣消防局、萬達煙火、當時罹難的新興堂負責人陳邱隆及司機盧錦熹等人之家屬等提出國賠與民事求償合計4332萬4660元,經最高法院審理後,判桃園市消防局須連帶賠償1077萬8532元。 新興堂金紙鋪爆炸案,桃市消防局須連帶賠償1077萬8532元。示意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