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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投醫院何建賢醫師建議正確驗光再配鏡。 衛福部近期預告修訂「驗光人員法施行細則」,未來六歲以上、十五歲以下的孩子首次驗光配鏡,必須先看眼科醫師、拿到驗光處方,驗光人員才能進行配鏡。就是未來15歲以下孩童,第一次驗光配鏡都要經過眼科醫師檢查處方後才可執行。在這個眼睛負擔急遽增加的時代,小孩眼球發育尚未成熟的階段,修法令眼科醫師擔負起捍衛小朋友眼睛健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