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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副院長蔡其昌(圖/翻攝自Youtube國會頻道-立法院議事轉播) 立法院今(16)日三讀通過《著作權法》部分條文修正案,不法電腦程式提供者用機上盒等方式,讓使用者連結到侵權網站收看非法影音內容,將可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併科新台幣50萬元以下罰金。 近年來隨著陸劇、韓劇、日劇、美劇的普及,民眾生活中「追劇」的比重也越來越高,市面上也出......